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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体育局及其下属单位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2016-06-22 14:53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特大

信息索引号
014006745/2016-00012
发文日期
2016-06-22
公开日期
2016-06-22
文件编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无锡市体育局
公开形式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期
长期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主题
财政、金融、审计--财政
体裁
其他
关键词
决算,社科,行政,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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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03万元,占76.61%;公务接待费支出2.07万元,占7.54%。主要原因是单位严控各项支出,加强管理,使“三公”经费比上年同期下降。 2014年会议费支出为9.01万元,培训费3.13万元,与上年同口径增长4.54万元,增加59.7%。主要原因是由于各项体育赛事和活动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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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根据《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无锡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苏委〔2009〕415 号)和《中共无锡市委无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无锡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锡委发〔2009〕81 号),设立市体育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其主要职责为: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体育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全市体育工作的地方性法规和政策,编制并组织实施全市体育事业的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二)对体育场馆和训练管理机构实施行业管理,协调全市体育事业的发展。

  (三)统筹、规划全市群众体育发展,加强全民健身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和完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指导、协调全市群众性体育活动,推进体育社会化和全民健身活动的开展,推动全市国民体质监测工作。参与规划、协调全市体育设施布局,依法监督体育设施管理。

  (四)指导全市业余训练工作,统筹规划业余训练项目;指导省队市办的运动队伍建设;指导、推动裁判员队伍建设。

  (五)统筹规划全市竞技体育发展;负责指导、协调和管理全市体育竞赛;规范全市体育竞赛市场。

  (六)研究拟订全市体育产业规划、体育市场管理政策,规范体育经营活动。

  (七)指导体育科研工作;开展反兴奋剂工作。

  (八)确定公共体育服务项目,编制全市公共体育事业经费预决算,协调政府资金对公共体育事业的使用,并对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管。

  (九)负责全市体育外事交流和宣传工作。

  (十)领导市体育总会,联系各单项体育协会,负责全市体育社团的资格审查和业务指导工作。

  (十一)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机构设置和所属单位情况

  无锡市体育局局下设5个内设机构,下属1个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和2个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5个内设机构为办公室、政策法规处 、群众体育处 、竞技体育处和体育经济处。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为无锡市体育市场稽查队(以下简称稽查队),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为无锡市体育竞赛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竞管中心)和无锡市体育总会秘书处(以下简称体总秘书处),均为财务独立核算。

  体育局编制23名(含工勤人员3名),稽查队参公编制10名(其中工勤人员1名),竞管中心事业编制8名(其中工勤人员1名,专业技术人员2名),体总秘书处事业编制5名(其中工勤人员1名,专业技术人员1名)。截止至2014年12月底,局机关在职人员16名;稽查队在职人员为7名;竞管中心在职人员5名,计划内临时编制人员2名;体总秘书处在职人员3名,计划内临时编制人员2名。局机关离休人员2名,退休人员24名,稽查队退休人员1名,体总秘书处退休人员1名。

  车辆编制数体育局3.8辆,稽查队1辆,竞管中心1辆,体总秘书处1辆,合计6.8辆。车辆实际使用体育局4辆(其中一辆金龙大客车系国民体质监测专用车辆),竞管中心1辆,体总秘书处1辆,合计6辆。

  三、2014年工作亮点

  1、成功创建成全国20个、江苏省唯一的“全国全民健身示范城市”,受到国家体育总局通报表扬(体群字[2014]37号)。

  2、开展国家级“科学健身示范区”和“公共体育服务体系示范区”试点工作。

  3、为民办实事工程西蠡湖慢游系统全民健身带完成建设任务。

  4、成功举办无锡国际马拉松赛和环太湖国际公路自行车赛两项国际大赛,以及中国围棋棋王争霸赛、全国围棋联赛、第四届国际象棋国际女子名人赛、2014CBSA世界斯诺克巡回赛、全国女排大奖赛等一批全国性以上赛事。

  5、举办11个项目的“网民公益体育大会”,吸引市民近3万人参加。

  6、17个项目获得975万省体育产业引导资金资助,项目数、总金额位列全省第一。

  7、启动智慧体育产业园建设。通过搭建政策性孵化平台、企业保姆服务平台、金融服务平台、成果交易平台、智慧展示平台等五大平台,吸引国内外一批相关企业落户无锡。目前,园区已入驻企业6家,意向企业14家,已注册资本1亿元

  8、创建国内首个股权交易中心“体育板”。市体育局与江苏股权交易中心签署了国内首个地方性《关于促进体育产业类企业挂牌融资合作框架备忘录》,双方约定以无锡为试点,共同促进江苏省内体育产业类企业挂牌融资,探索具有体育产业特色的企业上市标准,为中小型、初创期体育类企业提供更多金融支持。

  9、南京青奥会期间,何振梁与奥林匹克陈列馆接待了现任国际奥委会主席巴赫先生的夫人及部分国际奥委会执委和委员一行的参观访问,受到到访嘉宾高度赞赏。目前,陈列馆加入国际奥林匹克博物馆联盟的申请已得到认可。

  四、2014年度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以创建“公共体育服务体系示范区”为抓手,推动体育公共服务能力水平提升。以江苏省政府与国家体育总局签订建设公共体育服务体系示范区合作协议为契机,进一步推动公共体育服务向广覆盖、高效能转变。

  1、突出城乡一体,实现资源均衡配置。一是扎实推进“10分钟体育健身圈”建设。我市城市社区基本建成 “10分钟体育健身圈”,目前正进一步向自然村延伸工作。二是提档升级体育设施。对照省体育局苏南地区三级设施建设标准,我们正通过2年努力,每年安排500万元,对基层体育设施进行提档升级。三是抓好西蠡湖慢游系统全民健身带和健身步道建设。市体育局投入300万元,在西蠡湖慢游系统建设时尚运动区和相关配套设施,包括笼式足球、笼式篮球、湖边瑜伽场、健身路径等,年内全面建成。在广场、绿地等建设和城区改造中提前纳入规划,增设健身步道等体育元素,并对原有健身步道进行拓宽改造,增加了健身路径等体育设施,完成48条健身步道建设任务。四是推进学校体育设施向公众开放。通过建章立制、设立专项资金,推进社区健身俱乐部建设,加大考核力度、以奖代补等措施,推动了公共资源社会共享,目前,213所学校体育设施向社会公示开放,占可开放公办学校的比例达63.2%。

  2、突出激发活力,推进体育组织的内涵发展。一是加强社团建设,根据《体育类社会组织等级评定标准》,推进社团规范化建设,并对体育社团实施等级评定和奖励,目前获得3A等级的社会组织有11家,4A等级的2家。二是推行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围绕年度活动计划,引入公平竞争、网上公示机制,择优让体育社团承接政府公共服务职能,积极发挥体育社团阵地作用,先后举办了元旦健身长跑、省级健身气功比赛和再培训、体育舞蹈、广场舞大联赛、篮球俱乐部联赛等规模较大的群众性体育活动,派队参加了健身秧歌、健美、腰鼓、手拍鼓、啦啦操、门球等全国和省比赛。三是做好职业技能培训与鉴定,目前我市共有职业技能培训基地5个,2014年通过体育职业技能鉴定的人数达324人。四是加大培训力度,对社会体育指导员进行等级晋升和技能再培训,先后培养一级、二级社会体育指导员1078人,组织社会体育指导员再培训1000人,为五城区3209名一线指导员办理了保险。把大学生村官全部纳入二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并与组织部门一起开展大学生村官征文活动和各项比赛。目前每万人拥有社会体育指导员27名。

  3、突出模式创新,推动全民健身活动蓬勃开展。一是发挥全民健身工作指导委员会的作用,整合各部门、条线资源,鼓励支持各行业系统、机构发展体育俱乐部,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二是组织全民健身“大联动”,采取上下联动的模式,组织综合性运动会、全民健身节、科学健身节、网民公益体育大会、广场系列活动等形式,实现上下联动、左右互动。网民公益体育大会贯穿全年,包括徒步、炫跑、羽毛球、五人制足球等10个项目,仅徒步活动,就吸引了来自上海、安徽、浙江等周边4省10市近12000余名网民的参加活动。三是以体育社团为主体,举办足球、篮球、羽毛球、乒乓球、电子竞技等俱乐部联赛,以及面广量大的各类组织、机构开展的体育活动,普及运动项目,吸引凝聚人群,活跃基层体育。

  4、突出智慧服务,提升体育指导服务水平。一是建立智慧体育平台,把全市所有公共体育场馆及设施纳入全市无线WIFI热点布设计划;将社区晨晚练点、特色团队、社会体育指导员、健身活动、科学健身知识等信息纳入城市社区智慧屏(LED)发布;购置网联网设备建设智慧型体质测定与健身指导站;在市民中心、崇安区健身中心和广益街道莫家庄社区建设“智慧健身馆”。二是开展科学健身指导服务,举办“科学健身节”,推广“3+1”健身新方法,不断提高健身节参与人群的科学健身素养。组织科学健身大讲堂6期,免费配发人体运动能量消耗检测仪进行动态跟踪体质测试,为测试人群提供即时上网、线上线下相结合的科学健身指导,给出运动处方和调整运动方式的建议,达到科学健身效果。乡镇(街道)全民健身活动中心免费对社会开放,常年开展各类健身培训,成为了群众参与健身的主阵地。92个测试站点和流动国民体质监测车,为30000余名市民群众免费进行监测和测试。在智慧健身馆,健身爱好者可以轻松实现手机控制物联网健身器材、实时接收远程健身指导等新型健身功能。

  (二)以体育特色传统校建设为重点,推动体教结合创新发展。一是出台市参加十八届省运会体育代表团组成方案及领导小组下设机构职责分工,召开全市动员大会合力抓好备战参赛工作。二是加强传统项目学校建设,推荐安镇实验小学申报国家级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制定了乒乓球传统项目学校比赛规程,举办了市乒乓球传统项目学校比赛和小学生优秀苗子夏令营集训,并把培养体系向幼儿园延伸扩展,花园实小的徐佳瑞在省少儿冠军赛中获得男子甲组冠军。三是办好市小学生比赛,举办11个比赛项目,扩大了学生参与面,参赛运动员近3000人。四是加强运动员、裁判员队伍建设,今年截至目前批准运动健将3名,一级运动员43人、二级运动员112人,培训三级裁判员13人、二级裁判员78人,推荐一级裁判员38人。

  (三)以智慧体育产业园建设为突破,推动体育产业发展再上台阶。一是推进智慧体育产业园建设。我局与高新技术开发区通过一年多的考察、论证,共同打造的智慧体育产业园已完成了相关的前期工作,将建设政策性孵化平台、企业保姆服务平台、金融服务平台、成果交易平台、智慧展示平台等五大平台,力争集聚国内外一批相关企业落户无锡,形成资源和人才高地,抢占智慧体育产业发展先机。二是举办品牌赛事拉动消费。今年举办的首届无锡国际马拉松赛和环太湖国际公路自行车赛,规模和影响力进一步扩大,参赛选手人数分别达到1.5万名和1500名,宣传了城市形象,拉动了旅游、餐饮、住宿等相关服务业消费。三是申报省级体育产业引导资金。根据省引导资金重点支持方向,严格评审程序和标准,最终,我市共有17个项目获得975万省体育产业引导资金资助,项目数、金额数继续在全省位列第一。四是开展第六次全国体育场地普查。制定普查实施方案,成立2级普查机构,组织普查骨干业务培训,下发普查宣传海报和宣传手册,对全市体育场地所属单位基本情况、场地基本情况和大型场馆运营情况进行全面摸底普查,汇总普查表格15000份。五是加强高危体育项目管理。完成在册企业游泳救生员、教练员数据库的更新,新批高危险性体育项目27家。

  (四)以开展群众路线实践教育活动为契机,推动机关作风建设。市体育局按照中央和省市委的统一部署,扎实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紧紧围绕为民务实清廉主题,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努力践行“三严三实”,紧紧围绕“学习教育、听取意见,查摆问题、开展批评,整改落实、建章立制”三个环节,加强组织领导,细化活动方案,狠抓工作落实,扎实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各项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活动成效。组织集中学习9次,通读学习重要论述3本,组织观看教育影片4部;先后召开3次征求意见座谈会,向市级机关兄弟单位及省体育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发送征求意见函70份,并在征求意见基础上细化领导班子整改措施26条,并逐一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整改时限,到目前为止,已经整改落实到位8条,其余正在整改当中;制定出台规章制度2项,加快调研制定规章制度8项。

第二部分 2014年度部门决算收支余情况

  一、2014年度部门决算收入情况

  2014年度本系统部门决算收入2208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9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10万元---------(见表一.xls)。

  二、2014年度部门决算支出情况

  2014年度本系统部门决算支出2208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9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10万元---------(见表二.xls)。

  三、2014年度部门财政拨款收支决算结转和结余情况

  2014年度本系统部门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无年末结转和结余---------(见表三.xls)。

  四、2014年度部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详见2014年度体育局系统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表---------(见表四.xls)。

  五、2014年度部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详见2014年度体育局系统部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见表五.xls)。

  六、2014年度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详见2014年度体育局系统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算表---------(见表六.xls)。

  七、2014年度部门政府性基金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详见2014年度体育局系统部门政府性基金收入支出决算表---------(见表七.xls)。

  八、2014年度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情况

  详见2014年度体育局系统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表---------(见表八.xls)。

  2014年,无锡市体育局部门“三公经费”支出为30.65万元,与上年同口径比减少15.9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4.35万元,占15.85%;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      21.03万元,占76.61%;公务接待费支出2.07万元,占7.54%。主要原因是单位严控各项支出,加强管理,使“三公”经费比上年同期下降。

  2014年会议费支出为9.01万元,培训费3.13万元,与上年同口径增长4.54万元,增加59.7%。主要原因是由于各项体育赛事和活动增加,使单位会议和培训费用增长。

  九、2014年度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人均“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详见2014年度体育局系统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人均“三公”经费决算支出表---------(见表九.xls)。

  主要原因是单位严控各项支出,加强管理,使“三公”经费比上年同期下降,因此人均“三公”经费也相应下降。

  十、2014年度部门全口径人均“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2014年度体育局系统部门全口径人均“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见表十.xls)。

  主要原因是单位严控各项支出,加强管理,使“三公”经费比上年同期下降。

  十一、2014年度部门全口径“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4年度部门全口径“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表---------(见表十一.xls)。

  主要原因是单位严控各项支出,加强管理,使“三公”经费比上年同期下降。

  由于年报决算统计口径,2014年会议费为97.38万元,培训费为13.61万元,比上年同期有较大增长,主要原因为体育局举办的重大国际国内体育赛事,在年度决算统计中,由于无相关赛事支出明细,明细因此相关支出放在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中。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根据本部门的情况具体列示并说明)

  一、财政拨款,是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收到上级单位拨入的非财政补助资金。

  四、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收到附属单位按规定缴来的款项。

  六、其他收入,是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是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的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九、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指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如财政厅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开展财政管理活动所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十、公共安全(类)支出,指政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如司法厅机关及所属单位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开展司法管理活动所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十一、教育(类)支出,指政府教育事务支出。包括教育管理事务、普通教育、职工教育、成人教育、广播电视教育、留学教育、特殊教育等。如省教育厅及省属高校、直属教育事业单位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开展教育管理活动所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十二、科学技术(类)支出,指科学技术方面的支出。包括科学技术管理事务、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技术研究与开发、科技条件与服务、科学技术普及、开展国际重大科技合作、重大专项、转制科研机构、科技奖励等。

  十三、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指政府在文化、文物、体育、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等方面的支出。

  十四、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指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社会保障与就业管理事务、民政管理事务、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补助、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企业改革补助、就业补助、抚恤、退役安置、社会福利、残疾人事业、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自然灾害生活救助、红十字会事务等。如行政机关开支的离退休人员经费和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为离退休人员提供管理和服务所发生的工作支出。

  十五、医疗卫生(类)支出,指政府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包括医疗卫生管理事务支出、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公共卫生、医疗保障、中医药、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等。如卫生厅及所属单位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开展医疗卫生管理活动所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十六、节能环保(类)支出,指政府节能环保支出。包括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污染治理支出、自然生态保护支出、天然林保护工程支出、退耕还林支出、能源节约利用、污染减排、可再生能源和资源综合利用等支出。如环保厅及所属单位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开展环境保护管理活动所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十七、城乡社区事务(类)支出,指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包括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城乡社区公共设施、城乡社区住宅、城乡社区环境卫生、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支出等。如国土厅用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安排的耕地开发、土地整理支出。

  十八、农林水事务(类)支出,指农林水事务支出。包括农业支出、林业支出、水利支出、扶贫支出、农业综合开发支出等。如水利厅及所属单位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开展水利管理活动所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十九、交通运输(类)支出,指交通运输和邮政方面的支出。包括公路运输支出、水路运输支出、铁路运输支出、民用航空运输支出和邮政业支出。如水利厅及所属单位开展交通运输管理活动所发生的项目支出。

  二十、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类)支出,指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包括资源勘探支出、制造业支出、建筑业支出、电力监管支出、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安全生产监管支出、国有资产监管支出、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等。如国资委机关(含监事会)所属单位履行职能、开展业务等所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二十一、商业服务业等事务(类)支出,指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包括商业流通事务支出、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涉外发展服务支出等。

  二十二、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类)支出,指国土资源、海洋、测绘、地震、气象等公益服务事业方面的支出。如国土厅及所属单位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开展国土资源管理活动所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二十三、住房保障(类)支出,指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住房改革支出、城乡社区住宅支出等。如行政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

  二十四、其他支出,指除以上支出(类)以外的其他政府支出。

  二十五、结余分配,是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上缴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二十六、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是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的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二十七、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十八、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二十九、“三公经费”,是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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