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体育局2018年度高危险性体育项目及大型体育场馆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计划
发布时间:2018-09-29 11:34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大 特大】
- 信息索引号
- 014006745/2018-00022
- 发文日期
- 2018-09-29
- 公开日期
- 2018-09-29
- 文件编号
- 锡体发〔2018〕159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机构
- 无锡市体育局
- 公开形式
-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有效期
- 长期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主题
- 卫生、体育--体育
- 体裁
- 其他
- 关键词
- 馆所,机关,公文,文件
- 内容概述
-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高危险性体育项目和我局所辖范围内大型体育场馆安全管理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与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国家体育总局《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管理办法》、《无锡市体育经营活动管理条例》和《无锡市安全生产条例》,结合我市高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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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区体育局(文体局、教育文体局)、市体育市场稽查支队、各有关经营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高危险性体育项目和我局所辖范围内大型体育场馆安全管理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与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国家体育总局《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管理办法》、《无锡市体育经营活动管理条例》和《无锡市安全生产条例》,结合我市高危险性体育项目和大型体育场馆管理的实际情况,制定2018年度高危险性体育项目和大型体育场馆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全面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进一步强化执法检查、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效能,开展宣教活动,普及项目安全知识,牢固树立各级各类游泳馆和大型体育场馆责任主体的“红线”意识,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有效防范高危险性体育项目和大型体育场馆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促进高危险性体育项目和大型体育场馆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工作目标
认真组织执法检查和专项督查,严厉打击高危险性体育项目和大型体育场馆违法经营行为,及时消除各类事故隐患。全年完成市区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企业检查不少于100家,所辖范围内的大型体育场馆5家,群众举报投诉的企业违法行为查处率达100%;对责令限期整改的生产经营单位,到期整改复查率达100%;对立案调查的违法经营案件的办理结案率达100%。
三、工作方式
(一)日常检查
由政策法规处和市体育市场稽查支队对市区酒店宾馆、健身会所以及季节性开放的游泳池(馆)采取“双随机”方式进行检查:一季度和二季度各20家经营单位,三季度50家经营单位;四季度10家经营单位。其中三季度分别赴江阴、宜兴市进行督促检查。
由局机关对我局所辖范围内的大型体育场馆:博威公司、天健公司、新威公司、体育运动学校、棒球基地等开展不定期检查和抽查。
市(县)区体育部门各自制定本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计划,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对所辖范围内的高危险性体育项目和大型体育场馆开展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
(二)联合执法大检查
夏季高温季节组织公安、卫计委等相关部门成立联合检查组进行联合执法大检查,水质、救生、更衣室防盗等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布,进一步规范游泳场所的经营行为,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三)举报核查
对上级转(交)办、群众来电、来访、12345热线等转
来的举报案件,按照“有举必接、有接必查、一经查实、严厉查处”的要求,对举报内容开展核查,视情开展延伸检查。
四、工作计划
(一)组织培训
市体育局每年会同公安、卫计委等部门召开全市游泳场所安全管理工作会议,组织开展管理人员及救生员培训。现场发放《无锡市安全生产条例》和 “体育场所开放条件与技术要求第1部分:游泳场所” 国家标准等相关资料,要求各经营单位负责人对照相关文件要求的标准进行自查,发现有不规范或人员配备不到位的,及时整改落实,杜绝安全隐患。
各体育场馆单位每年不少于组织1次大型体育场馆突发事件应急疏散演练和防踩踏事故演练。
(二)召开例会
各游泳场馆经营单位和大型体育场馆单位根据业务工
作开展情况决定安全工作例会召开频次,原则上每月不少于1次,市体育市场稽查支队每月不少于3次召开工作例会,推进我市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的监管检查进度,局机关
每季度组织召开1次管理人员工作例会。
(三)加强宣贯
以安全生产“七进”和“安全生产月”等活动为载体,通过组织竞赛答题,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向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单位和大型体育场馆单位领导、管理人员、职工普及安全生产知识。
无锡市体育局
2018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