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年青少年体育冬夏令营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6-18 16:38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大 特大】
- 信息索引号
- 014006745/2019-00027
- 发文日期
- 2019-06-18
- 公开日期
- 2019-06-18
- 文件编号
- 锡体竞〔2019〕10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机构
- 无锡市体育局
- 公开形式
-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有效期
- 长期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主题
- 卫生、体育--体育
- 体裁
- 通知
- 关键词
- 学校,学生,通知
- 内容概述
- 各市(县)区文体广电和旅游局(文化体育和旅游局),无锡经济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各有关单位:根据《江苏省体育局关于开展2019年江苏省青少年体育冬夏令营活动的通知》,为进一步提升我市青少年体育服务水平,推动青少年体育技能提高,现就做好2019年无锡市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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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区文体广电和旅游局(文化体育和旅游局),无锡经济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体育局关于开展2019年江苏省青少年体育冬夏令营活动的通知》,为进一步提升我市青少年体育服务水平,推动青少年体育技能提高,现就做好2019年无锡市青少年体育冬夏令营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增进青少年身心健康为目标,按照体育总局和省体育局青少年冬夏令营部署要求,坚持政府引导、体现公益、动员社会、强化监管的原则,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青少年体育冬夏令营活动,激发青少年体育组织活力,增加青少年体育培训服务有效供给,促进青少年掌握1-2项体育技能,为我市广大青少年养成终身锻炼习惯打下坚实基础。
二、活动时间
2019年全市冬夏令营活动时间为2019年7月至次年1月。
三、参加对象
参加对象主要为全市中小学校学生和青少年儿童(具体对象由市体育局与承办单位共同商量确定)。
四、活动组织实施
(一)确定活动项目
根据上年度活动开展、省拨经费等实际情况,本年度决定开展乒乓球、羽毛球、篮球、武术、田径、游泳、跆拳道、体操(快乐体操、艺术体操)、水上项目、棒垒球、击剑、网球、拳击、棋类、滑雪等项目的培训,主要利用寒暑假、双休日等时间开展。以体育项目技能培训为主要内容,集中组织举办的青少年体育培训及相关活动,包括体育交流比赛、奥运文化传播、健身知识普及、身体素质测试、体育明星互动、运动项目体验等内容。每期冬夏令营原则上应不少于5天。根据实际情况,一个项目可以举办多期。
(二)承办单位要求
为提高培训质量,打造无锡市青少年冬夏令营优质品牌,对今年拟承办活动的单位,至少具备以下两点要求:
1.在工商或民政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账户,从事体育产业活动的企业、社会组织或事业单位;市、县(市、区)单项体育运动协会。
2.在本地区有一定影响力,拥有开展相关项目培训2年以上的经验,场地设施、器材等符合有关要求,至少聘用1名相关项目的中级职称教练员或教师(人员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需查验相关社保证明、工资单、税收证明等)
3.至少聘用1名相关项目高级职称教练员或教师(需提供证明材料,同上),或近3年内承办过县级以上相关项目青少年比赛的(比赛需由教育、体育部门分别举办或共同主办的)。
列入企业征信系统失信名单的企业不予承办青少年体育冬夏令营活动。
(三)确定承办单位
6月25日前,有意向承办单位将承办申请、承办单位要求相关资料及活动开展计划报市体育局。同一项目多家单位参与报名承办,市体育局将组织第三方对各承办单位进行评审,确定承办单位(评审标准另发);没有承办单位(包括承办单位资质不达标)的项目,市体育局将集中委托市体育产业集团或各相关项目协会组织活动。各承办单位可使用“2019年度全国青少年冬夏令营(无锡站)暨XXXX”名称进行宣传并开展活动。各承办单位不允许转包;对未经市体育局认可的承办单位,年底考核原则上不予认定。
(四)开展活动要求
1.此次冬夏令营是全额资助的公益性项目,不得向青少年收取费用。鼓励各承办单位针对贫困地区青少年、留守儿童、困难家庭青少年设计青少年体育公益项目。
2.各承办单位开展的冬夏令营活动,每项每期应采用中国青少年体育营地网平台(中国青少年体育营地网,网页端:http://www.cyscamps.org.cn,微信端:公众号搜索“青少年体育营地网”,联系人:邵鹏飞、张宇,电话:13182873269,18805170779)进行信息发布、报名注册、培训人数和评价反馈,通过平台及时向社会发布冬夏令营培训计划、时间地点、培训师资及收费标准等内容。每项冬夏令营活动的开展情况要有不少于2篇图片、文字新闻稿件反映在平台上。对不在中国青少年体育营地网上进行信息发布的活动,年底考核时原则上不予认定。
3.各项目冬夏令营必须为青少年购买保险,作为年底考核必备条件之一。各承办单位要建立冬夏令营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加强安全指导,保障冬夏令营活动实施安全、平稳。
4.各承办单位要积极推动冬夏令营视觉标识系统广泛使用,受资助的冬夏令营项目应当使用冬夏令营视觉标识系统,标识系统应按照《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统一使用全国青少年体育冬夏令营视觉标识系统(试行)的通知》(体青字〔2018〕98号)相关要求规范使用。
5.加强检查督导。市体育局将组织相关人员成立督查小组,对各单位实施冬夏令营情况开展检查督导;各承办单位要建立事前报备、事中督导、事后总结的机制。
四、活动评估及总结
(一)承办单位小结
各具体承办2019年青少年体育冬夏令营的单位在2020年2月前准备好青少年体育冬夏令营活动材料,2月15日前将书面材料(一式两份)报市体育局(青少年体育冬夏令营总结材料,包括活动组织材料、图像视频材料及相关基础性数据)。
(二)严格把关评审
市体育局将组织专家对所属承办单位上报的材料,依据中国青少年体育营地网平台上的数据,结合抽查和走访的结果,对照招标要求进行综合评审打分。市体育局将参照《2019年江苏省青少年体育冬夏令营活动标准(暂行)》(见附件1),对每个承办单位分为一至四等(见附件2)。
(三)经费发放
市体育局根据评审结果,将认定等次汇总并折算成相应等次分值,按照当年度相关经费总额,按比例发放各承办单位的资助经费。各单位在使用资助经费时,要按照国家体育总局《全国青少年体育冬夏令营专项经费管理办法(暂行)》执行,严把经费使用关,专项经费不得用于购置固定资产、配置体育器材和场地设施建设。
五、其它要求
(一)上报工作计划
各承办单位要高度重视青少年体育冬夏令营活动工作,制定细化工作方案,方案样式参照(附件3),于2019年6月25日前上报方案(与报名承办活动同时上报)。
(二)及时工作总结
市体育局将组织专人到各承办单位进行检查,帮助、指导各单位认真有序开展活动。同时做好2019年冬夏令营总结工作。(总结模版参照附件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