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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体育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17-09-27 17:13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特大

信息索引号
014006745/2017-00039
发文日期
2017-09-27
公开日期
2017-09-27
文件编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无锡市体育局
公开形式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期
长期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主题
财政、金融、审计--财政
体裁
其他
关键词
决算,地方志,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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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根据无锡市财政局《关于市体育局2016年年度决算的批复》(锡财教〔2017〕20号),按照《关于做好无锡市部门预算单位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锡财库〔2017〕20号)要求,公开部门收入支出等决算信息。

显示全部表格信息

  

无锡市体育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2016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四、部门收支决算编制的相关依据及情况的说明

  第二部分  无锡市体育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详见附表)

  1、2016年度部门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2016年度部门收入决算表

  3、2016年度部门支出决算表

  4、2016年度部门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

  5、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2016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2016年度部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8、2016年度部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9-1、2016年度部门全口径“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表

  9-2、2016年度部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表

  10、2016年度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11、2016年度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表

  12、2016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无锡市体育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苏办〔2014〕55 号)、《中共无锡市委无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无锡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锡委发〔2014〕62号)和《中共无锡市委无锡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我市社会事业领域“管办分离”改革的指导意见》(锡委办【2015】35号),无锡市体育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其主要职责为:

  1、贯彻执行体育工作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全市体育工作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政策,编制并组织实施全市体育事业的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2、统筹规划全市群众体育发展,加强全民健身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协调全市群众性体育活动,推进体育社会化和全民健身活动的开展,推动全市国民体质监测工作。参与规划、协调全市体育设施布局,依法监督体育设施管理。

  3、统筹规划业余训练项目,指导全市业余训练工作;指导省队市办的运动队伍建设;指导、推动裁判员队伍建设。

  4、统筹规划全市竞技体育发展;负责指导、协调和管理全市体育竞赛;规范全市体育竞赛市场。

  5、统筹规划全市青少年体育发展,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

  6、研究拟订全市体育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培育、引导、扶持体育产业;规范体育服务管理,推动体育标准化建设;指导市属体育场馆运行管理工作;负责全市体育彩票管理工作。

  7、指导体育科研工作;开展反兴奋剂工作。

  8、确定公共体育服务项目,编制全市公共体育事业经费预决算,协调、监管公共体育事业方面政府资金的使用。

  9、负责全市体育外事交流和宣传工作。

  10、领导市体育总会,联系各类体育社团组织,负责全市体育社团的资格审查和业务指导工作。

  11、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无锡市体育局局下设7个内设机构,下属1个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6个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1个财政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和1个自收自支事业单位。7个内设机构为办公室、群众体育处 、竞技体育处和体育产业管理处、政策法规处(行政许可服务处)、组织人事处和财务审计处。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为无锡市体育市场稽查支队(以下简称稽查支队),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为无锡市体育竞赛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竞管中心)、无锡市体育总会秘书处(以下简称体总秘书处)、无锡市体育运动学校、无锡市体育中心、无锡市棒球运动训练基地、无锡市体育科学研究所,财政差额拨款事业单位为无锡市人民体育场(体育公园),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为无锡市体育彩票管理中心,所有单位均为财务独立核算。

  2016年末全系统在编人员278人,离休3人,退休157人,学生286人。

  三、2016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2016年,市体育局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强富美高”新无锡建设大局,牢牢把握全民健身国家战略和产业强市战略大势,扎实开展“两学一做”专题教育,统筹推进各地区体育事业平衡发展,全市群众体育、竞技体育、体育产业协调发展,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无锡入选《第一财经周刊》“中国运动氛围最浓30城”。市、县(市、区)两级100%成功创建省级公共体育服务体育示范区。各县域100%成功创建国家级(县域)体育产业示范基地。

  1、新五年战略规划基本形成。全面评估总结《无锡市体育“十二五”专项规划》、《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1-2015年)》实施情况,科学谋划新一轮体育发展格局,以体育服务中心、服务大局、服务民生、服务经济为指导思想,编制出台《无锡市体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和《无锡市体育产业发展“十三五”规划》。促进共建共享、拉动体育消费,发挥政府资金导向作用,正式出台《政府购买公共体育服务实施办法》。主动融入全市“产业四化”建设,加快制定《无锡市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实施意见》,推动体育与经济、教育、文化、科技、旅游等互利互惠共赢。

  2、全民健身再上台阶。各地体育公共服务均衡发展,市本级和7个县区100%成功创建江苏省公共体育服务体育示范区,江阴市被国家体育总局指定为全国基本公共体育服务体系建设示范观摩县市。一是“10分钟体育健身圈” 提档升级。在金匮公园、尚贤河公园新建笼式足篮球场,配建带有智慧导视系统的健身步道;完成滨湖区和梁溪区公共室外健身器材更新新建,包括健身路径170多套、室外篮球架23件、乒乓球桌63张;县(市、区)级政府加大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力度,宜兴市体育公园老体育馆完成改造,惠山区全民健身中心主体建设竣工,江阴市全民健身综合馆建设立项。二是公共体育服务能力提升。“3+2”基层体育社团乡镇(街道)全覆盖,全市新成立市级体育单项协会3家、体育类民办非企业18家,新评定5A级体育社团1家、4A级6家、3A级1家;体育行业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强化,组织二级以上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1600人次,开展游泳、跆拳道等单项职业技能鉴定培训和考核1000余人次;城镇居民医保个人账户结余用于运动健身全面启动;全民健身更加科学化,在全国率先制定《无锡市民科学健身基本素养(2016版)》,普及推广科学健身,市体科所、江大、商院等首批6个“e动锡城”智慧健身馆启用,省级体质测定与运动健身指导站增至7个。三是全民健身活动广泛开展。网民公益体育大会“每月一项目、月月有活动”,区域影响力不断增强,仅首场活动环太湖徒步大会参与人数就达27000人。周末体育超市坚持每周末在市体育公园举办,每场服务市民5000人次以上。组织参加江苏省第七届全民健身运动会、中国国际健身气功交流比赛大会,获得优异成绩。以政府购买为导向,鼓励各市属单项协会承办了长三角地区石锁交流赛、省健身健美选拔赛、市体育舞蹈锦标赛等一批参赛观赛人数上万的单项活动。

  3、竞技体育实力再度提升。加强省运会、全运会新周期备战,成功注册省运会24个大项,运动员1551名、教练员139名,完成十九届省运会金牌签约,召开全市体育系统反兴奋剂工作会议,对兴奋剂问题“零容忍”。着眼优化竞技人才培养机制,制定《无锡市竞技体育高层次人才引进实施办法》,市体校引进国家级手枪速射教练员张建伟、赛艇国青队高级教练员龙奇。夯实青少年体育基础,制定《市队校办(共建)管理办法》,市队校办(共建)运动队扩展到11个项目15所学校。广泛开展青少年足球活动,组织校园足球夏令营和教练员培训班,举办江苏无锡“一带一路”国际青少年足球友好邀请赛、巴西如来之子佛光足球队无锡友谊赛、江苏省青少年足球男子U13、U11精英联赛。一年来,我市在省级青少年体育比赛中获冠军86个;我市培养和输送的运动员获全国及以上比赛第一名46项、第二名24项、第三名36项,在里约奥运会上获得1枚宝贵的银牌;民资组建的江苏华兰篮球俱乐部成为苏锡常地区首支职业篮球队。

  4、体育产业获得快速发展。宜兴通过国家级(县域)体育产业示范基地创建验收,全市各县域100%成功创建。全市新增省级体育产业基地4个,江阴海澜成功创建马术表演项目国家级基地。深化“管办分离”改革,整合市属优质资源,组建无锡市体育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省市共建无锡智慧体育产业园开园,打造国内首家以“互联网+”为主题的体育产业孵化基地,睿健时代、汇跑等一批高成长性、高科技性体育相关企业入驻,园区一期入驻率100%,年产值破亿元。建设体育类企业金融服务平台,推动本地体育企业在江苏股权交易中心“体育板”挂牌融资,以政府与社会资本共同出资形式设立无锡体育产业股权投资基金,为中小型、初创期企业提供更多金融支持。推动体育、文化、旅游融合发展,全市7个体育旅游项目获全国旅游精品项目,占全省一半。市属场馆发挥全民健身主阵地作用,“金牌服务”全年无休,为大型赛事和活动提供优质平台,场馆服务“输出管理”实现良好社会和经济效益。我市体育彩票保持良好的销售态势,共销售26.09亿元,增幅14.56%,增幅排名全省第一,总量继续列全省第二。

  5、赛事品牌持续放大。举办了环太湖国际公路自行车赛、无锡国际马拉松、2016年亚洲击剑锦标赛、中国围棋棋王争霸赛、全国武术散打冠军赛等全国及以上大型赛事,代表中国成功申办2018年世界击剑锦标赛、2017年亚洲乒乓球锦标赛。2015无锡国际马拉松被评为中国田协“金牌赛事”。与央视以及法国拉加代尔、美国IMG等转播商合作,环太湖国际公路自行车赛、无锡国际马拉松、2016年亚洲击剑锦标赛实现国际国内直录播,落地直播最多达110余个国家和地区,有效提升了“无锡”、“太湖”的全球“能见度”。赛事衍生经济明显,仅2016年无锡国际马拉松就直接拉动旅游、餐饮、住宿、购物、交通等消费1.2亿元。

  四、部门收支决算编制的相关依据及情况的说明 

  2016年无锡市部门收支决算编制主要依据《财政部关于印发<部门决算管理制度>的通知》(财库[2013]209号)及无锡市财政局《关于做好无锡市部门预算单位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锡财库[2017]27号)文件,按照文件规定,做好本单位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工作。 

  第二部分  无锡市体育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注:无锡市体育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详见公开表格)

  1、2016年度部门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2016年度部门收入决算表

  3、2016年度部门支出决算表

  4、2016年度部门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

  5、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2016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2016年度部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8、2016年度部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9-1、2016年度部门全口径“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表

  9-2、2016年度部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表

  10、2016年度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11、2016年度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表

  12、2016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无锡市体育局2016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部门收入支出总表情况说明

  无锡市体育局2016年度收入、支出总计17069.11万元,与上年12864.53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4204.58万元,增长32.68%。主要原因是政府性基金拨款增加;在职和离退休人员经费增加,提租补贴和住房公积金计提比例提高。

  (一)收入总计17069.11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16926.84万元,为当年从市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与上年相比增加37%,政府性基金拨款比上年增加3337.87万元。主要原因是2016年省拨体彩销售站点的奖励由原省直拨至站点的方式改为省通过体彩中心转拨,由此增加营销收入1047万元,配合体育各项赛事增加的宣传和配套支出702.13万元;一般预算拨款中2016年在职和离退休人员人员经费增加,提租补贴和住房公积金计提比例提高。

  2、事业收入2.27万元,为体育运动学校开展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与上年相比减少96.4%。主要原因是无锡市体育运动学校2016年无住宿费收入;培训费收入已纳入一般公共预算,不再计入“事业收入”核算。

  3、其他收入0.5万元,为体育局(本级)动用当年非税收入用于宜兴扶贫村补助经费。

  4、年初结转和结余139万元,主要为体育彩票管理中心以前年度预算安排的营销宣传支出33万元未按原计划使用完毕,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使用的资金;体育公园维修改造支出106万元使用新能源补贴收入(2015年拨款)尚未支付,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使用。

  (二)支出总计17069.11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8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体育运动学校引进惠钧和白连生两位领军人才和高层次教练,市人社局给予的补贴。

  2、教育支出3172.36万元,主要用于无锡市体育运动学校的正常运转和发展支出。与上年相比增长7.42%,主要用于体育运动学校人员及运动员训练支出。

  3、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3148.5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长9.75%,主要用于体育局系统除体育运动学校以外单位的人员经费支出、公用经费支出和体育项目支出等,其中包括文化支出“何振梁纪念馆”62.13万元。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83.0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长30.98%,主要用于体育局系统所有人员缴纳的医保费用。增长原因为2016年划转了代扣代缴在编工作人员的养老金。

  5、住房保障支出699.2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长45.08%,主要用于体育局系统所有人员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和新职工提租补贴。增长原因为2016年提租补贴和住房公积金计提比例提高。

  6、其他支出9322.1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长62.01%,主要用于体育彩票管理中心业务费支出、体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包括省队市办运动队及业余训练等体育训练支出、全民健身活动支出、体育赛事补贴支出、体育场馆维修支出等。)体彩公益金支出比上年增长53.69%,主要原因是2016年举办多项体育赛事,包括亚洲击剑锦标赛400万元、武术散打比赛184万元、围棋棋王争霸赛40万、全民健身休闲皮划艇赛15万元、网民公益体育大会49.66万元、省级以上社会体育比赛19.91万元、小学生系列比赛40万元、省年度业务训练赛事30万元及场馆赛事补贴80万元。2016年体育彩票公益金重点支出的项目还包括省队市办项目550万元;体校训练经费663.22万元、体校维修经费62万元;棒球基地训练经费152.34万元、棒球基地维修经费226.69万元;体科所科研、国民体质测试及维修141.63万元;省级体育产业发展专项补助130万元,免费低收费场馆开放补助259万元,智慧健身85万元,尚贤河金匮公园体育设施建设142.24万元、社会体育活动补贴63.21万元、社会体育指导员经费28.98万元、全民健身大联动80万元、文明风尚40万元、健身气功活动15万元、老年体协50万元、何振梁纪念馆运行经费40万元、奥运奖励28万元、体育“十三五”规划及行动纲要支出15万元及其他体育工作经费37.53万元。

  7、年末结转和结余339万元,为单位结转下年的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主要为体育彩票管理中心以前年度预算安排的营销宣传支出33万元未按原计划使用完毕,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使用的资金;体育公园维修改造支出106万元使用新能源补贴收入(2015年拨款)尚未支付,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使用。体育局(本级)2016年收到基本建设拨款200万元(群众体育项目)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使用。(见公开01表)。

  二、2016年度部门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无锡市体育局本年收入合计16930.1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926.84万元,占99.98%;事业收入2.77万元,占0.02%。(见公开02表)。

  三、2016年度部门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无锡市体育局本年支出合计16730.11万元,比上年增加34.32%。主要原因是体育运动学校人员及运动员训练支出、体育局系统所有人员缴纳的医保费用及2016年划转了代扣代缴在编工作人员的养老金,体育局系统所有人员提租补贴和住房公积金计提比例提高,同时2016年举办多项体育赛事,包括亚洲击剑锦标赛、武术散打比赛等赛事活动。(见公开03表)。

  四、2016年度部门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本系统部门本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7922.4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9004.34万元。比上年增加4170.21万元,增长33%。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体育运动学校人员及运动员训练支出、体育局系统所有人员缴纳的医保费用及2016年划转了代扣代缴在编工作人员的养老金,体育局系统所有人员提租补贴和住房公积金计提比例提高,同时2016年举办多项体育赛事,包括亚洲击剑锦标赛、武术散打比赛等赛事活动。其中:基本支出11036.2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154.13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3882.15万元;项目支出5693.83万元,其中行政事业类项目支出万元。上年财政拨款结转结余139万元,年末财政拔结转结余339万元。比上年增加200万元,增长143%。主要原因是上年财政结转结余为以前年度预算安排未按原计划使用支付,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使用。年末财政拔结转结余为体育局(本级)2016年收到基本建设拨款200万元(群众体育项目)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使用。(见公开04表)。

  五、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本系统部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730.1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036.28万元,项目支出5693.83万元。(见公开05表)     

  六、2016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本系统部门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036.2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154.1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公用经费3882.1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见公开06表)

  七、2016年度部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本系统部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722.49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见公开07表)。

  八、2016年度部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本系统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624.5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508.2万元,公用经费1116.35万元。(见公开08表)。

  九、2016年度部门全口径人均“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本系统全口径“三公”经费支出134.19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27.75万元,占“三公”经费的20.68%。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团组9个,累计11人次。开支内容主要为:往返机票、境外食宿费、城市间交通费等。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23.55万元,占“三公”经费的17.55%。本单位2016年无公务用车购置,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汽车油费、维修费及过桥过路费等。2016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16辆。

  公务接待费支出11.36万元,占“三公”经费的8.47%。国内公务接待主要为接待国内兄弟城市调研考察团,2016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开支的国内公务接待58批次,618人次。

  无锡市体育局2016年度部门全口径安排的会议费决算支出30.33万元,比上年减少58%,主要原因是2016年会议费未列支赛事费用;培训费决算支出41.2万元,比上年减少24%,主要原因是减少压缩了培训活动。

  本单位积极响应机关事业单位公用经费管理要求,对三公经费支出进行了压缩,2016年"三公"经费总体比上年减少。两年一次的出国计划,2016年出国经费比上年减少;合并后局机关接待上级部门考察和兄弟单位交流的任务次数有所增加,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增加。本表“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取自部门决算报表“支出决算明细表(财决08表)”,并与单位明细账核对一致。(见公开09-1表) 

  十、2016年度部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本系统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45.13万元,比上年减少13.22万元,减少23%。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决算支出27.75万元。比上年减少9.1万元,减少24.7%,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出国人数和人均支出。2016年度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出国(境)团组9个,累计11人次。开支内容主要为:往返机票、境外食宿费、城市间交通费等。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8.83万元,比上年减少9.88万元,减少52.8%,主要原因是2016年机关公车改革,压缩行政经费支出。本单位2016年无公务用车购置,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汽车油费、维修费及过桥过路费等。2016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16辆。

  公务接待费支出8.55万元,比上年增加5.76万元,主要原因是体育局和体管中心合并后,增加了国内兄弟城市体育部门学习交流工作情况及调研考察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2016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国内公务接待46批次,510人次。

  无锡市体育局2016年度部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会议费支出0.1万元,培训费决算支出4.99万元,分别比上年减少98%和42%,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局机关积极落实规定,厉行节约,控制会议次数和会议费开支标准,减少培训人数及规模,减少行政经费支出。

  本单位积极响应机关事业单位公用经费管理要求,对三公经费支出进行了压缩,2016年"三公"经费总体比上年减少。两年一次的出国计划,2016年出国经费比上年减少;合并后局机关接待上级部门考察和兄弟单位交流的任务次数有所增加,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增加。本表“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取自部门决算报表“支出决算明细表(财决08表)”,并与单位明细账核对一致。(见公开09-2表)

  十一、2016年度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本系统政府性基金收入决算9004.34万元,本年支出决算9004.34万元。(见公开10表)

  十二、2016年度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本系统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30.8万元,比上年增加27.7万元,增长6.87%。主要原因是:2016年列支对智慧体育产业园的补贴30万元。2016年度本系统机关运行经费包括市体育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07.96万元,市体育市场稽查支队运行经费22.79万元,包括:办公费82.5万元,印刷费4.2万元,手续费0.3万元,水费5.8万元,电费12万元,邮电费4.8万元,物业管理费20.1万元,差旅费18.9万元,因公出国费用22.1万元,维修(护)费5万元,会议费0.1万元,培训费4.1元,公务接待费6.1万元,专用材料费0.7万元,劳务费6.1万元,工会经费6.6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77.1万元,办公设备购置13.3万元,其他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30万元。“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见公开11表)

  十三、2016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本系统政府采购支出747.58万元。其中:货物类政府采购支出283.72万元,工程类政府采购支出275.93万元,服务类政府采购支出187.93万元。(见公开12表)

  十四、其他方面  

  1、本单位在预算执行、资产管理、专项资金使用、绩效预算、政府采购以及财务管理核算严格按财政规定要求落实。本单位已完成政府采购内控制度建设。

  2、本单位2016年度部门决算无核查差异及调整事项。

  3、本单位2016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339万元,为单位结转下年的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主要原因为体育彩票管理中心以前年度预算安排的营销宣传支出33万元未按原计划使用完毕,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使用的资金;体育公园维修改造支出106万元使用新能源补贴收入(2015年拨款)尚未支付,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使用。体育局(本级)2016年收到基本建设拨款200万元(群众体育项目)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使用。

  4、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6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4辆、其他用车2辆,其他用车主要是自行车训练用车一辆,国民体质测试专用车一辆。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省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六、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财政事务方面的基本支出。如省财政厅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开展财政管理活动所发生的基本支出。

  七、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财政事务方面的未单独设置顶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如省财政厅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开展财政管理活动所发生的项目支出。

  八、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机关服务(项):指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财政事务方面的提供后勤服务的事业单位的支出。

  九、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指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财政事务方面用于“金财工程”等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十、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财政事务方面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十一、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上述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十二、教育支出(类)职业教育(款)高等职业教育(项):指政府教育事务职业教育中用于经国家批准设立的高等职业大学、专科职业教育等方面的支出。

  十三、教育支出(类)职业教育(款)中专教育(项):指政府教育事务职业教育中用于各类中等专业学校的支出。

  十四、教育支出(类)教育费附加(款)其他教育费附加(项):指政府教育事务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

  十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反映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如行政机关开支的离退休人员经费和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为离退休人员提供管理和服务所发生的工作支出。

  十六、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安排的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以及规定的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十七、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指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安排的按房改政策规定标准向职工发放的租金补贴。

  十八、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

  指除以上支出(类)以外的其他政府支出。

  十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二十、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二十三、“三公”经费:指省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十四、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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